古代官员丁忧是什么意思 古代官员丁忧制度的看法(2)
古代官员丁忧是什么意思
两晋南北朝,守丧三年基本上就算是确定了,南渡以后 没有能力统一天下,只好把以孝治天下鼓吹得格外响亮,皇帝带头守三年之丧,官员守丧的风气也格外兴盛。
唐宋以后,朝廷对丁忧的态度,和汉朝形成了鲜明对照。唐宋以后,儒家思想日臻完善,也越来越僵化,丁忧制度就严密了,两宋以后愈发强调“三年之丧”这个蠢规矩。
还有一个更龌龊的原因:官场资源僧多粥少,借着丁忧,可以趁机要求一批人给另一批人腾位子。两宋以后官僚系统不断膨胀。
尤其是有了科举制度这样稳定的选官体系之后,也就意味着每隔几年就会产生一批有资格当官的人,你去守丧,空出来的岗位我可以安排给其他人。
但有意思的是,三年丁忧对文官要求苛刻,对武将则宽大为怀。到了明代,甚至明确规定,不许武臣丁忧的局面。一方面默认对武将的道德要求低,可以比对文臣低一些;
另一方面,就是官员过剩的情况也仅存在于文官队伍里,武将前线打仗,突然指挥官要去守丧,想想都不可能。引起的麻烦要大得多。
朱元璋之所以明文规定不许武将守制,担心他们以丁忧守丧为名,逃避战事。实际上在明代,医官、外交人员、各地方处理具体行政事务的职事官,这些工作具体,高度依赖专业技能和经验的岗位,实际上也都不提倡丁忧。
对于满清两代的官员,丁忧也是个可以接受的结果。第一就是守丧期间,在职官员的权力你是没有了,但行政级别还在,待遇也还在。第二就是你丁忧别人也要丁忧,一视同仁。
官员丁忧之后,大致有三种方式。第一种是老老实实守丧三年。这意味着原来积累的一些资源可能会丧失。第二种是“匿丧”,就是隐瞒丧事继续当官。
这么做的好处是可以规避第一种选择的损失,坏处则是一旦被揭发,会受到严厉的惩处。在明清两代,隐瞒父母丧事的,一律罢职为民,后改为充军。第三就是皇帝夺情。
官员最希望的是皇帝出面“夺情“。皇帝不希望该官员离开岗位,会下诏要求他继续工作,这被称为“夺服”或者“夺情”“夺情起复”。
意思是因为对皇帝的忠,不得不剥夺对父母的孝。说起来是“夺”,其实反而是皇帝送他一份厚礼了。这是皇帝挽留你继续工作,现在比起匿丧,夺情不但有面子,还赢了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