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恤金是什么意思 哪些人可以享受抚恤金
抚恤金是什么意思
小编为大家讲一讲哪些人可以享受抚恤金和抚恤金是什么意思的生活小知识,如有不对的地方欢迎指正!
抚恤金是死者所在单位等给予死者近亲属和被扶养人的生活补助费,抚恤金不是遗产。
根据我国目前的有关政策,享有抚恤金待遇的人必须同时具有两个条件:
一是必须是死者的直系亲属、配偶;
二是死者生前主要或部分供养的人。
抚恤金是给予一定范围内的对象。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都可以作为参与抚恤金分配的主体,并不仅仅局限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不论是第一顺序还是第二顺序的继承人都可以参与抚恤金的分配,结合亲密程度及扶养关系等等考虑。
参与分配的人并不必然是平等分配死者的死亡抚恤金,应当根据与死者生前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生前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依赖性等因素适当分割。
虽然不是遗产,但在处理时可按遗产继承人顺序进行分割,第一顺序是配偶、父母、子女。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抚恤金标准
在职人员(含灵活就业等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以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的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确定发放月数。
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以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在职时的缴费年限确定最高计发月数(计算方法与在职人员相同)。
不同之处是:退休人员每领取1年基本养老金就减少1个月遗属待遇,但发放月数最低为9个月(即9个月是保底数)。
需要注意的是:
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累计缴费年限不足5年的,其遗属待遇标准不得超过其个人缴费之和(灵活就业等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以记入个人账户部分计算)。
除此之外,若在职参保人员死亡的遗属待遇领取地为其最后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含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所在地)。
由最后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核定参保人员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并支付遗属待遇。
退休人员死亡的遗属待遇领取地为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
若同时符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条件的,由其遗属选择其中一种领取。
已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并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后死亡的,其遗属不再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
企业退休人员去世后,申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费可以由遗属直接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也可以由参保单位在网上进行申报。
遗属到市民之家办理所需材料只需准备以下三样:
1、办理人的(S-F-Z);
2、死亡证明(非必须,若有请携带);
3、现场填写《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承诺书》。
单位网上办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费,只需在省政务服务网网申系统按照真实情况填写申报即可,无需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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