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不能随便签劳务合同 签署劳务发生纠纷很麻烦
为什么不能随便签劳务合同
今天为网友们详解签署劳务发生纠纷很麻烦和为什么不能随便签劳务合同的相关知识,接下来『领啦网』小编为大家介绍。
为什么不能随便签劳务合同?一旦发生纠纷,很多权益法官都不支持!
劳动关系受劳动法律法规调整,而劳务关系受民法典调整,两者关于提供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差别巨大。
在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用人单位负有如下义务:
1、工资约定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应向劳动者支付未签期间二倍工资;
3、依法为劳动者购买社保公积金;
4、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年假;
5、安排加班的依法支付加班费;
6、违法辞退支付赔偿金等等。
而在劳务关系中,接受劳务一方只需按约定给提供劳务方支付劳务费即可。所以很显然,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负有的法律义务跟法律责任更多。
现有的公司有一些小心思,既然劳动关系责任更大,何不把劳动关系变为劳务关系,这样就不受劳动法律法规约束了。
所以企图通过不签书面劳动合同,不买社保,不从公司对公账户发放工资,不发工牌,不给工资单等规避劳动关系。
当劳动者遇到这样的公司,如果因争议需要(W-Q),到了劳动仲裁委,仲裁委很可能会以没有有效证据证明存在劳动关系为由不予受理。
这时,劳动者可以在确定的起诉期限内就劳动争议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没有直接有效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进行如下举证,一样可以认定劳动关系。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这样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只要能充分举证证明自己接受公司劳动管理,自己提供的劳动是公司业务组成部分,公司给自己发放了工资即可以认定劳动关系的成立,如何举证?
1、接受公司劳动管理,指劳动者遵守公司工作时间要求在工作时间内到岗。
现在考勤打卡方式多种多样,不管是何种考勤,保留好打卡证据。另外自己向公司请假、外出办公的汇报等也能证明系接受公司劳动管理。
2、保留好自己的工作资料。现在很多公司都有微信工作群、企业邮箱、企业微信等进行工作安排、工作对接,劳动者日常工作中在这些平台上传的文件资料也能证明自己在公司的工作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