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写给吕不韦的一封30个字的信 写信到底什么意思(2)
导读:秦始皇写给吕不韦的一封30个字的信,第一阶段,逐渐冷淡。 秦始皇的母亲赵姬,曾和吕不韦有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 随着嬴政年岁渐长,吕不韦不想招惹麻烦,便给赵姬送去了嫪毐。此后
秦始皇写给吕不韦的一封30个字的信
第一阶段,逐渐冷淡。
秦始皇的母亲赵姬,曾和吕不韦有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
随着嬴政年岁渐长,吕不韦不想招惹麻烦,便给赵姬送去了嫪毐。此后,赵姬和嫪毐谈情说爱,还生了2个孩子。
此后,嫪毐谋反,被秦始皇一举歼灭。
在这件事中,吕不韦是引荐人,本应罪无可恕,但秦始皇并没有发作。
关于这件事,《史记》有这样一句话:
“王欲诛相国,为其奉先王功大,及宾客辩士游说者众,王不忍致法。”
这句话的意思,是秦始皇准备诛杀吕不韦,但念在他侍奉先王,有大功劳,加之许多门客求情,便心有不忍,没有处罚他。
不要小瞧这段话。
这里面藏了两层意思:
其一,按照规矩,嬴政应该要杀了吕不韦;
其二,考虑到吕不韦为先王立下大功,又有许多门客求情,可以暂时不杀。
请注意,整个事件中,吕不韦到底有罪没罪,嬴政都没有下定论。
他只是“不忍致法”,而不是“赦免其罪”。
由此可见,从此时开始,嬴政对吕不韦的态度,就有了改变。
至于未来如何发展,主要看吕不韦是否有反心。
若是吕不韦有反心,那么这件事,随时可以拿出来,再进行处罚。
第二阶段,赶出咸阳。
公元前237年,距离嫪毐事件已经过去了1年。
但秦始皇毫无预兆地,突然罢免了吕不韦的丞相之位,并把他赶出咸阳,让他回河南封地。
许多人认为,这是秦始皇就嫪毐事件,对吕不韦的责难。
可仔细看《史记》上的描述,我们可以清晰发现,这只是秦始皇对吕不韦的提防。
“秦王十年十月,免相国吕不韦。及齐人茅焦说秦王,秦王乃迎太后于雍,归复咸阳,而出文信侯就国河南。”(《史记·吕不韦列传》)
据《史记》记载,嫪毐事件后,嬴政就和母亲断绝关系,并将她幽禁在雍城,此生不再相见。
后来,随着一统天下的进展,嬴政需要为“孝义”做出表率。
在茅焦的劝说,秦始皇将母亲赵姬,从雍城接了出来,让她在咸阳安享晚年。
这就是“归复咸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