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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流域经过的省份 长江干流经过的11个省级行政区

作者:李青青 更新:2024-03-12 15:25:17 来源:领啦网
导读:长江流域经过的省份,今日重点为您介绍长江干流经过的11个省级行政区和长江流域经过的省份的小经验,接下来就是全面介绍。 长江(英文名称:the Changjiang River/the Yangtze River)发源于“世界

长江流域经过的省份

今日重点为您介绍长江干流经过的11个省级行政区和长江流域经过的省份的小经验,接下来就是全面介绍。

长江(英文名称:the Changjiang River/the Yangtze River)发源于“世界屋脊”——青藏高原的唐古拉山脉各拉丹冬峰西南侧。

干流流经青海省、西藏自治区、四川省、云南省、重庆市、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安徽省、江苏省、上海市共11个省级行政区(八省二市一区),于崇明岛以东注入东海,全长6300余公里。

比黄河长800余公里,在世界大河中长度仅次于非洲的尼罗河和南美洲的亚马逊河,居世界第三位。

但尼罗河流域跨非洲9国,亚马逊河流域跨南美洲7国,长江则为中国所独有。

长江流域经过的省份

青海省——青海省,简称“青”,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省会西宁。

位于中国西北内陆,青海界于北纬31°36′-39°19′,东经89°35′-103°04′之间。

北部和东部同甘肃相接,西北部与(X-J)相邻,南部和西南部与西藏毗连,东南部与四川接壤,青海省总面积72.23万平方千米。

长江流域经过的省份

长江流域经过的省份

西藏——简称“藏”。西藏自治区,首府拉萨市,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南边陲,是中国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之一。

西藏位于青藏高原西南部,地处北纬26°50′至36°53′,东经78°25′至99°06′之间,平均海拔在4000米以上,素有“世界屋脊”之称。土地面积为120218947.91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