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不过户写了协议肇事归谁 车没有过户出了事故谁负责
车辆不过户写了协议肇事归谁
今天小编详解车辆不过户写了协议肇事归谁的内容,接下来一起来看看吧。
在生活中,很多人买卖车辆后没有及时进行过户,对车辆过户这个环节不是很重视。
还没将车辆过户就直接上路行驶了,那么,如果车子卖了,但是没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这个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到底由谁赔钱呢?
今天的文章就给大家讲讲,车辆没过户发生交通事故所导致的法律问题。
车辆未过户所有权不发生转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也就是说,购买车辆,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如果未办理登记手续,虽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但是合同的标的物(车辆)的所有权不能发生转移。
未过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条的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这就是说,这种情况下,车主不再承担责任,保障了现实生活中车辆已交易但未过户的出让人合法权利。
【案例】
张某在驾驶小轿车超车时,与驾驶摩托车的李某相撞,导致李某受伤。交通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李某无责任。
经调查,张某驾驶的车辆是从孙某手中购得,虽然已经交付使用但并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此小轿车仅投保交强险,李某住院花销已经超过交强险报销数额,试问,超过部分该由谁来承担呢?
【解析】
该机动车所有权在交付时已经发生转移,张某与孙某虽然未办理车辆所有权转移登记。
但是孙某已经丧失了对该机动车的占有和支配的能力,不具有防范事故发生的控制力。因此,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责任应由张某承担。
温律说法:
发生交通事故,赔偿是不可避免的。有的人认为车主卖车后未过户而发生的交通事故,车主也要承担连带责任。
其实并不是这样,已经(C-S)并交付的车辆,虽未过户,但原车主已不能占有和支配该车,因此,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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