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酒肆和酒馆的区别 唐朝时期酒肆文化介绍
导读:古代酒肆和酒馆的区别,你是不是想知道唐朝时期酒肆文化介绍和古代酒肆和酒馆的区别的相关经验,具体详情如下: 原始社会的人最初是以货物交换来完成商品交易的,后来有了钱币,就促进
古代酒肆和酒馆的区别
你是不是想知道唐朝时期酒肆文化介绍和古代酒肆和酒馆的区别的相关经验,具体详情如下:
原始社会的人最初是以货物交换来完成商品交易的,后来有了钱币,就促进了商品的流通和发展。
生产了酒,就有需要酒的,自然就要进行商品交换,酒肆自然也就应运而生,成为酒类买卖的专业场所。酒肆又称酒家、酒务儿、酒店。档次高级一些的称为酒馆、酒楼。在酒肆干活的称为酒保。
酒在中国古代直至现在,都是非常重要的商品,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酒肆卖酒并为顾客提供饮用器具及各种服务,在发展中也随酒肆的形式变化有各种名称的变化,如酒舍、酒垆、酒家、酒楼、酒馆、酒店等。据文献记载,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就已经有了酒肆。
唐朝有万国来朝的气派,也正好与酒的品性相符,所以诗酒大唐在历史上留下赫赫盛名。唐朝时期的大小酒肆遍及全国城乡,高楼百尺酒旗鲜亮。正是"千里莺啼绿映红,水村山郭酒旗风",大好河山,一片酒旗招展,非常有趣,这就是当时的最好写照。
唐代,胡人经营酒肆是唐朝娱乐行业的主力。在长安,胡人酒肆主要开设在西市和春明门到曲江一带。酒肆的招待,即是西域的女子,被称为"胡姬"。她们是促使胡酒在唐代城市盛行的一个重要因素。
在京都长安和东都洛阳甚至有很多西域胡人开设的酒肆,金樽蕃酿、胡姬侍酒是吸引酒客的一种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