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光绪二十八年是哪一年 清末新政为何没能挽救清王朝(2)
清朝光绪二十八年是哪一年
从经济方面看,实行新政前清(Z-F)依旧是个传统的封建王朝(Z-F),坚持重农抑商政策,制约商品经济发展。
新政期间清(Z-F)颁布了《商会章程》、《矿物章程》等一系列促进工商业发展的规章以及奖励实业办法,还设立了专门的机构来统一各地的收支、统筹等财务活动,编制了我国第一次的全国预算。
通过这些举措清(Z-F)的财政情况得到好转,即便要偿还很多赔款,财政都还有结余,到了清朝灭亡前夕的1911年,全国一年的财政收入甚至达到了3亿两白银,可见新政对于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在教育方面,清(Z-F)废除了从隋唐开始的科举制度,兴办新式学堂。国子监、县学等机构全部取消,曾经地方行政官员讲学,学官辅导当地学生学习的事情也不复存在。不过有人认为此举扰乱了旧学,打断了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展,更是断了读书人的上升渠道。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同时也为了选拔官员,清(Z-F)特意开设了经济特科,在保留原本科举形式的情况下修改考试内容。这一做法确实选拔出了不少优秀人才,梁士诒、杨度、张一磨等人都成为了后来的国之栋梁。
清(Z-F)还针对归国留学生设立了专门的考试制度,通过考试后会授予留学生不同的进士头衔。这种选拔方式为朝廷提供了各种领域的人才,比八股取士的科举制度要强得多。
新政失败的原因
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十月,清朝名义上的最高统治者光绪帝和实际的最高统治者慈禧太后先后去世,新政也因此进入末期。
根据慈禧太后的遗诏,将载沣之子溥仪过继给同治帝,继承同治帝的皇位,同时也要兼祧光绪帝。由于溥仪年幼无法理政,由隆裕太后垂帘听政,载沣担任摄政王辅政。
当时的载沣才25岁,且从未担任过任何地方官员,没有(Z-Z)经验,因此很多满洲亲贵对于载沣执政并不服气。为了稳固朝局,载沣便开始逐渐将新政过程中放给地方的权力收归自己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