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政使是个什么官职 古代的布政使相当于今天的什么职务
布政使是个什么官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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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清朝的地方官职,相信大家应该对总督和巡抚这两个官职最为熟悉,这两个官职都是在地方管理上职位最高的。
总督在清朝是统管一省或两三省的军政职务,也就是在他所管辖的一个省或者两三个省的范围内,所有的事务都是总督说了算;巡抚则是一省最高行政长官,执掌一省军民政务。
巡抚,虽然受总督管辖,但两者相互监督、互相制约,以便于削弱督抚权力,便于中央集权。
不过实际上,在《皇朝文典》中有记载,清朝的省级官职除了总督和巡抚以外,还有提督学政、按察使和布政使这三个官职,皆是皇帝亲自任命的省级要员,所以亦称疆臣、疆吏。
其中的提督学政,主要是执掌一省教育、科举事宜,因为一般由皇帝直接钦派,带有"钦差"意思,所以地位不低,仅次于一省巡抚;
按察使,主要是执掌一省的公、检、法机构,类似于今天的省政法委书记。
这两个官职我们尚且从名字上还可以猜到他们主要是干什么的,但'布政使'这一个从名字上看起来就像是管理布匹的官职,究竟是干什么的呢?这个官职又相当于如今的什么职务呢?我们一起来看看。
其实,'布政使'中的'布'并不是代表布匹,而是'宣布、汇报、传播'的意思。布政使这个官职最早是在明朝时期被设立的,是地方的行政长官,全称为承宣布政使司,也称为藩司。
是于明洪武九年(1376)撤销行中书省,以后陆续分为十三个承宣布政使司,全国府、州、县分属之,每司设左、右"布政使"各1人,与按察使同为一省的行政长官。
最早的布政使确实是有行一省长官的权力,但明朝皇帝为防止地方官权力过大,由中央派出官员巡抚某省,久而久之,巡抚变成了一个常设的地方官员,而布政使与按察使则成了巡抚的属官。
清朝沿袭了明朝的地方行政制度,在省内仍设巡抚,布政使,按察使和都指挥使等官职,其中巡抚为正二品,在康熙六年(1667)以后,每省设布政使一员,不分左右,均为从二品,而按察使为正三品。
布政使专管一省的财赋和人事,与专管刑名的按察使并称'两司'。
在《清史稿·职官志》中对"布政使"的这种官职予以过明确记载:"掌宣化承流,帅府、州、县官,廉其录职能否,上下其考,报督、抚上达吏部。
三年宾兴,提调考试事,升贤能,上达礼部。十年会户版,均税役,登民数、田数,上达户部。凡诸政务,会督、抚议行。"